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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农业经济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经济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乡镇、村发展多种经营,提高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
负责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培训和农科教统筹以及农村能源工作。
负责农村各类社会经济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负责农村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负责畜禽的防疫、检疫,饲料监测和畜禽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
负责农业区划和区域经营开发以及山区扶贫开发工作。
负责指导农机季节作业、农机具审验、农机安全管理、农机人员培训和新机具的引进和推广。
负责乡镇的村组账目的指导、管理考评和审计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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