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2年我省农村6成五保老人可集中供养 发布日期:2008年8月12日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
农村苦,苦在生存环境;农村差,差在发展条件。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适时在“民生八大工程”中提出农村老人集中供养问题,一下子说到老百姓心坎里。继去年完成20万人的养老保险扩面任务后,今年我省将完成养老保险扩面18万人的任务,使年末参保总人数达到423万人。到2012年,我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人数将达到6.2万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0%,使农村五保对象过上舒适生活、安享幸福晚年。 为推进适合农民实际特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省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西安市政府就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出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规定,市政府将对城6区范围内新建的社会福利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城6区范围以外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2000元。在建成运营1年后分3年拨付,所需补贴资金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和西安市财政承担。对已运营的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机构实施奖励制度。 省委、省政府已将今年的养老保险扩面任务分解下达给各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地按《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重点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城镇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保工作,规范公共机构代理养老保险业务,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作。并认真调查研究养老保险经办中遇到的政策盲区问题,提出思路和解决办法,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认真统计核实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数据,定期向社会披露养老保险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让广大参保人员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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